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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在和静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发布时间:2016-08-1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任万民)2016年8月18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和静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王某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该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勇担任审判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受害人家属、犯罪嫌疑人家属等旁听了庭审过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翟庆核、副院长赵爱群及刑事审判庭成员,和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解忠诚、纪检组长王万生及刑事审判庭成员等旁听了案件审理。

  在庭审现场,高院副院长李勇带领合议庭运用娴熟的庭审技能,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充分举证、质证,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查明犯罪事实。持续三个小时的庭审活动,节奏紧凑、张弛有度、规范高效,体现了过硬的业务水准。

  院长带头办案,表率引领作用显著,有利于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一线办案、提高案件质效。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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